Internet
Internet 真是世界一大發明,Blog 的發明更是有如發明電視後再接再厲發明錄影機。之前一直想做作家,但大家也見到我的文筆有幾〝辣〞。真係驚我的〝驚世傑作〞在最後審判日之前未能〝驚世〞。我又冇本事自己寫個網頁發表,就算識都找不到人來看,但 Blog 只要寫上去,好醜都有多少人〝行過望下〞,雖然沒有別人的出色,但一見到有人回應,就好開心,因為唔單只有人〝行過〞,仲放下一些寶貴意見給我。
At the same time,我又好仲意睇別人的 Blog,我通常連別人以前的舊作都睇晒,因為可以了解個 Blog 主更多,有時見到他們寫了一些困難/問題,但又沒有把內容寫得清楚,真的好想留言問他/她為什應不開心,但又想到可能已是陳年舊事,我又不是他/她什麼人,只有心中一份相念,或替他代禱。有時睇得多、回應得多,對他們已有一種〝老朋友〞的感覺。每天也要看他/她們的 Blog,否例總是心癢癢,不知他們今天有什麼事發生,有時很想知到他們的事情怎樣發展下去。
所以就算我有事要外出﹙好似上次去泰國旅行﹚,就會寫下我什麼時間回家,真傻!又沒有人說看不到我留言就會擔心我,但總相給大家一個〝有交帶〞的感覺。
還記得大學一個 Lecturer 叫我們學期尾在他的網頁上作給 Module 的評語,我記得他說同樣是不記名,為什麼在網 上作:「On the net, people just painfully honest.」我在Blog 上也到很多感性的說話,我也因怕寫得太多真心話,而沒有告訴我任何朋友關於這個 Blog。除了一個英國的朋友,但我肯定他不會時常看﹙有的話就留言給我吧!﹚當然還有「他」,甚他人就如家人也不知。現在 Blog 友好似我最好的朋友,雖然不相識,但大家好似很熟,感覺很特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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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經專〝燈〞唔同你佢地講,但佢地見我成日係到寫,個 blog 名又鬼禁易記。如果佢地要睇真係唯一唔知既係我。 :p
p.s. 你寫得幾好喎,真係〝言之有物〞。 Comment by Lisa Simpson — 2005 十一月 1 @ 6:44 pm
不過我都贏過香港的作文比賽嫁 - 小三個陣。個時 d 中文好很多起碼碼唔會用口語來寫作先。 Comment by Lisa Simpson — 2005 十一月 3 @ 5:07 pm